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坚决纠正和防止招生办学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衡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衡阳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办学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衡教通〔2019〕7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对招生办学行为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严查违法违规违纪问题,问责失职失责行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教学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对象
预防和抵制存在违法违规招生办学行为的相关人员。
(二)重点问题
1.违法违规招生:(1)违规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或人员招生;(2)向生源学校或老师支付招生费、劳务费、推荐费等;(3)提前招收初中未毕业学生;(4)发布虚假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在办学性质和层次、招生专业、文凭发放、毕业生就业等方面虚假承诺或欺骗学生;(5)超计划招生;
2.违规联合办学:(1)违规挂靠其他学校或以联合办学名义举办护理专业;(2)与普通高校、国家开放教育、成人高校等联合办学,组织中职在校生套读专科、本科层次学历教育;(3)未经省教育厅批准,擅自开展中高职衔接培养;(4)以校企合作办专业为名,违规向学生收取学费、实习费、实训费、技能培训费、校企合作费、职业资格或技能证书培训费等。
3.学籍管理违规:(1)冒领、套取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2)不按时如实上报学籍异动信息,或虚报学籍;(3)将普通高中或普通高校学生注册为中职学生学籍;(4)将普通高中学籍转入中职学籍但学生仍在普通高中就读,或学生转入中职学校后继续上普通高中课程。
4.违规设置专业:(1)违规举办护理专业;(2)在专业名称后随意增加专业方向;(3)未经批准设立国家规定目录外专业或不规范使用专业名称;(4)不具备办学条件开设相应专业。
5.违规组织实习:(1)安排一年级或未满16岁的学生顶岗实习,或安排实习时间超过相关规定;(2)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3)侵占、克扣学生的顶岗实习报酬;(4)收取企业以学生实习、就业等名义支付“人头费”、劳务费等;(5)以勤工俭学为名,组织未成年学生外出务工。
6.违规校外设点:(1)未经批准设立分校和校外教学点;(2)以校企合作为名在企业设立教学点,或将学生全程委托给合作企业或其他机构进行培养和管理,或将学生放到企业打工,或以收取管理费或按比例分成等形式将学生培养任务变相转包、分包给合作企业;(3)不具备办学条件下在校外租赁场地办学。
三、工作步骤
学校专项整治工作时间与各级保持一致,即2019年2月至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部署、自查自纠阶段
1.成立工作机构。由学校领导、纪委联合成立耒阳师范学校招生办学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工作责任。
2.制定整治方案。要排查问题,摸清底子,制定我校的专项整治工作执行方案,并按时报市专项治理办备案。
3.全面部署宣传。利用广播、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加强宣传动员,发布专项整治公告,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受理方式。
4.开展自查自纠。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履行监管责任,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二)全面整治、规范行为阶段
1.开展集中整治。对违规的重点问题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及时整改。
2.强化信息公开。将招生信息包括学校校名、机构代码、学校性质(公办)、主办单位(主办者)、学校地址、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学习形式、学制、收费标准、联系电话、学校官网网址等发布在“湖南省中等职业教育阳光招生信息平台”信息平台。
3.实施平台录取。
严格规范志愿填报、录取批次、调剂补录等程序和要求。
4.严查违规行为。
及时公示招生录取结果,公布违规举报电话,接受监督。
(三)综合评估、形成长效阶段
1.加强总结评估。
对专项整治工作要及时总结,加强评估。
2.完善制度机制。
形成规范招生办学行为长效机制,坚决杜绝不规范招生办学行为发生。
四、工作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在全校开展中职学校办学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师德师风和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学校和教育形象的必然要求。我校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层层抓好落实,扎实有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明确职责。校长是中职学校的第一责任人,对阳光招生、规范办学等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也是学校办学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招生部门是学校办学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学校纪检部门对学校办学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负有监督责任。
(三)严肃纪律。
要及时查处违规招生办学等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四)加强领导。
1.学校成立招生办学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1)组长: 杨安季 校长、党委副书记 。
(2)副组长:段春华 党委书记
龙立文 副校长
(3)成员:
王新科 党委委员、工会主席
何继明 副校长
匡祯训 纪委书记
欧阳晓华 副校长
2.学校成立招生办学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成员包括招生科、学生科、教务科、后勤财务科、纪检室等部门负责人。
工作小组设专项整治办公室,由招生科副科长刘丹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和处理专项整治日常工作。
(五)规范工作。
1.学校进一步完善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程序,切实加强对招生和学籍管理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杜绝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行为,积极防范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2.认真贯彻阳光招生工作条例。利用好省市两个平台开展网上报名、网上录取工作。
3.杜绝买卖生源现象。不给生源学校任何钱物。严格执行教职工开展招生工作出差申报和财务报帐制度。
4.严肃联合办学行为。彻底清查合作办学事项,做到依规依法,不走过场。
5.严格执行中职学校教学常规。按规定开设学科专业和开展学生实习就业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强实习管理的规定。
湖南省耒阳师范学校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