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及湖南省实施意见,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度湖南省中小学教师普通话水平抽查的通知》(湘教通〔2016〕269号)要求,省教育厅在2015年对全省语文教师进行普通话水平抽查基础上,2016年,组织开展了全省中小学文科类非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抽查,全省共抽查144个单位3840人,我市14个单位(市直、12个县市区、高新开发区)444人。衡阳市教育局(衡阳市直)、石鼓区教育局被评为县市区先进单位。现将整个抽查工作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前培训摸底测试情况。为切实提升中小学教师普通话水平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市教育局2016年7月6日下发了《关于组织做好2016年度全市中小学教师普通话水平抽查工作的通知》(衡教通【2016】163号),8月23日至26日组织了市直教师普通话水平提高培训,9月8日至9日组织了市级模拟测试。在市直各学校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教师参培的积极性非常高,培训学习非常认真,模拟测试成绩较2015年明显提高。特别值得表扬的是耒阳师范附属小学、衡阳市八中、耒阳师范学校、衡阳市实验小学、衡阳市船山实验小学、衡阳市十四中、衡阳市三中的合格率达到100%。各县市区教育局也非常重视,石鼓区教育局、雁峰区教育局、蒸湘区教育局组织了所有抽测范围教师的普通话水平培训和摸底测试。珠晖区教育局、衡东县教育局、衡山县教育局、祁东县教育局、耒阳市教育局、衡阳县教育局、常宁市教育局对抽测人员进行了考前强化培训。
二、组考实施。根据安排我市教师普通话水平省级抽查时间在2016年10月 24日至 30日,我们严格按照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组考规程组考,启用了防作弊系统并安排专人负责技术支持。整个抽查工作得到了衡阳电大、市直各相关学校、各县市区教育局、县教师进修学校的大力支持。各县市区在确定抽查对象、组织抽查对象参加抽查测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抽查过程中,衡阳电大校长、分管副校长,各县市区分管副局长、师训股长、进修学校校长对本考点的抽查工作全程跟踪,确保了抽测过程规范有序,同时,整个抽测过程的安全和保密工作也得到了保证。
三、抽查成绩。全省144个单位参加抽测,24个单位合格率100%并列第一,其中我市石鼓区合格率100%、优秀率95%,市直合格率100%、优秀率90.63%,全省排名第一,衡东县合格率96.55%、优秀率68.97%,全市排第三。各县市区的成绩及排名具体见附件。
四、存在问题。一是城乡之间不平衡。从2015年和2016年两年的抽查情况来看,县属学校以及农村学校教师普通话水平相对市直学校和城区学校教师普通话水平偏低。二是年龄较大的教师合格率较低。全市40至45岁的教师普通话水平合格率低于70%。三是缺考现象严重。我市缺考共21人,居全省缺考人数第二,其中常宁市缺考5人,祁东县缺考5人,衡阳县缺考4人,耒阳市缺考3人,衡南县缺考1人,衡山县缺考1人,衡东县缺考1人,雁峰区缺考1人。缺考考生省里全部计零分处理,严重影响各考点和全市的成绩及排名。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要切实加强中小学教师的普通话水平培训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点要将普通话水平培训工作重点向农村地区倾斜,缩小城乡之间的普通话水平发展差距,做到均衡发展;要加强普通话师资队伍建设,做好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普通话教师的培养工作,通过业务培训、继续教育培训,保障师资队伍的数量和质量;各地、各学校的抽查工作要在省级统筹的基础上开展自主摸底测试,对不达标的中小学教师开展针对性提高培训;要将中小学教师普通话培训纳入教师培训体系,给参加培训的中小学教师计算学分,提高积极性,努力提升中小学教师普通话水平;要将中小学教师普通话水平的合格情况纳入教师职称晋升评定的必要条件。
二是要进一步将语言文字工作与学校工作结合起来。各地、各中小学要将语言文字工作与学校常规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要将语言文字工作作为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建设的基础工作来抓,作为学生全面发展的奠基工作来抓,作为学校文化建设的形象工作来抓,作为推动社会进步和单位文明创建的战略工程来抓。请各地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暂行办法》(国教督办〔2015〕5号),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
三是要以活动为推手促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发展。各地、各中小学校要积极开展各项语言文字活动,积极利用推普宣传周、经典诵读大赛、规范汉字书写大赛、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和影响,推广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促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发展。
衡阳市教育局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