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教通【2018】72号
关于印发《衡阳市教育局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开发区教文体站,市直各学校:
经认真研究,市教育局制定了《衡阳市教育局2018年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希望各地各学校根据《衡阳市教育局2018年工作要点》安排,进一步谋划和落实本地本校2018年教育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和主要措施,并抓好落实,确保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努力保持全市教育事业良好发展态势。
附件:《衡阳市教育局2018年工作要点》
衡阳市教育局
2018年3月26日
衡阳市教育局2018年工作要点
2018年全市教育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加速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为核心目标,以内涵发展、稳中求进为总基调,以提升教育质量为重要任务,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为主要途径,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建设“五个新衡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加强行风政风建设,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1.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完善制度机制,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一岗双责”;积极支持驻局纪检组工作,抓好机关纪委工作。继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实现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廉政监管全覆盖。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筑牢廉政防线。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规定。切实规范局直单位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和固定资产出租、对外投资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教育经费管理和学校收费行为,全面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经济效益审计、资产负债审计、基建维修工程审计等各项审计,争取审计覆盖面达到100%。
2.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机制建设,抓好党内各项管理制度条例的落实。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学习十九大,筑梦新时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主题开展经常性思想教育。积极推进机关党建和基层党组织“五化”建设机制,继续开展党建示范点创建活动,2018年,新建党建工作示范点6个。继续抓好民办学校党建工作,深入推进民办学校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
3.强化法治教育工作。积极推进“七五普法”计划,深入推进“法律进学校”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继续实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与复查动态管理。全面完成全市中小学办学章程建设工作。认真贯彻《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和《湖南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继续推进校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4.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把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教育融入职前培养、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建立教师集体宣誓制度,强化师德考核,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实行师德“一票否决”,构建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5.落实教育督导工作。加大督导力度,统筹指导耒阳市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并顺利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开展县级教育“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工作,实施对耒阳市、祁东县两县市教育“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市级初评,监督、指导两县市做好迎接省督导评估考核工作。组织实施衡阳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教学点)市级评估认定工作。重新划分市级督学责任区,调整、充实责任督学队伍,完善市级督学责任区工作机制。继续做好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工作,按规划组织开展幼儿园督导评估。做好国家级、省级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基础教育质量监测。
6.加强行风政风建设。严格工作纪律和内部管理制度,引导广大干部和教职工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各项规定和要求,增强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简化和规范办事程序,依法依规严格按照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受理和办结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面推进各级各类中小学校阳光服务站点的建设,加大教育阳光服务示范中心(站)的建设,发挥教育阳光服务典型效应。继续做好语言文字、建议提案办理、应急管理、信访、计划生育、教育史志、离退休干部和关心下一代等工作。
二、提高教育保障水平,促进教育公平共享
7.推进教育重点项目建设。着力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完成346所标准化学校和114个标准化教学点建设任务。完成“全面改薄”任务,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和教学点均达到20条底线要求。着力完成中心城区中小学扩容建设,铁一中高中部和市九中项目全部完工,十七中迁建、市七中搬迁、市华新实验中学改扩建工程等项目开工建设。全面启动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和两个教育基地工程建设,2018年完成立项、征地、拆迁等工作,年内土建工程动工。推进市教育局第二幼儿园建设,争取年内实现招生。
8.保障教育经费投入。依法落实教育投入政策,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落实好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普通高中经费保障水平。加强教育经费投入监测,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
9.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推动市城区教育信息化项目,督促各县市尽快完成“三通”建设任务。建成满足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信息化应用需求的网络基础设施和基于宽带网络条件下的校园网络环境建设和多媒体教学环境建设。积极组织县市区和局直学校进行教育信息化试点和示范点的申报工作,重点开展“网络联校”申报和“专递课堂”建设。探索优质教育资源开发机制,充分发挥“网络名师”工作室的带动作用,组织开展教师培训、竞赛评比等活动,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与教学研究能力。加强全市教育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
10.继续抓好脱贫攻坚。对标《湖南省教育扶贫规划(2015-2020年)》确定的目标任务,层层分解,传导压力,夯实责任。以深入推进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为重点,力抓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实施校校结对帮扶工程,在衡高职院、城区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帮扶一个县的职业学校和一所城区薄弱中职学校。实施“一户一产业工人”教育培训计划。协同统战、扶贫部门推进“湖南‘一家一’助学就业·同心温暖工程”,积极引导“两后生”、青年农民、城乡劳动者等接受中等职业学历教育,为每个贫困家庭免费培养一名40岁以下青壮年劳动力。
11.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做好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职学校、贫困大学新生、建档立卡学生资助工作。进一步扩大生源地助学贷款人数。加大各项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政府惠民政策知晓度。加大社会资金募集力度,探索创新社会资助举措,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捐资助学。启动学生达1000人以上学校设置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机构工作。
12.强化教育安全稳定。加大校园“三防”建设和安全隐患排查,着力抓好校园“一长四员”(校长、安全管理员、餐饮服务员、宿舍管理员、保安人员)的安全管理知识和业务能力培训。按照省平安校园建设要求,做好技防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学校安全工作力度,严肃学校安全管理考核工作,确保学校安全管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加强校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校车安全。
13.促进教育入学机会公平。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执行各学段招生政策。坚决执行义务教育学校就近招生入学政策要求。切实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返乡农民工随返子女招生入学。规范程序,确保各类学校入学资格审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4.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与本地主流媒体及签约媒体合作,组织并策划教育系统集中宣传、系列宣传和深度报道,提升新闻媒体教育版办刊水平。继续开展《衡阳名师》主题宣传活动,努力挖掘优秀教师(团队)典型,弘扬教育正能量。开展全系统教育新闻信息员队伍专业素质能力提升培训工作。办好衡阳教育微信公众号,加强全市教育系统新媒体矩阵管理,提升教育形象。
三、落实均衡发展战略,优化教育整体结构
15.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制定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积极配合新建、改扩建一批城乡公办幼儿园,扶持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发展,认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全市学前教育普惠率达77%以上。抓好各类示范性幼儿园创建工作。
16.均衡发展义务教育。抓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全市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5%以上。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持续推进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将消除大班额列入对各县市区政府年终绩效考核目标,继续加大义务教育学校改扩建力度,不断增加学位,严格招生管理,全市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超大班额数控制在317个以内,比例控制在5%以内。推进特殊教育发展,加强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工作,确保全市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0%以上。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积极推进3+2衡阳市城区优质公办初中创建工作。
17.优质发展高中教育。努力促进普通高中多元化发展,推动普高加强特色课程体系及其运作机制建设,为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做好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进一步完善高中阶段招生政策,建立全市统一的高中阶段招生信息平台,实现阳光招生,合理做好普职分流。积极适应新高考、新课改,深入研究新高考制度下学校教学工作,研究选课走班管理、考试管理和教学内容管理,重点做好新高招政策的宣传贯彻与平稳落地。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入推进中职教育教学改革,完善中职质量监控体系,全面提升质量。
18.提升职教基础能力。继续实施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和卓越职业院校建设计划,支持在衡高职院申报省卓越高职院校。推动专业融合发展、集群发展、特色发展,引导各职业学校集中力量办好一批服务本地区、本行业产业需求的特色专业,每个学校重点建好1-3个专业群,全市立项建设3-4个特色专业(群)。进一步完善社区教育体系。以示范创建为抓手,推进县区社区教育实验区和示范性社区学(院)校、示范性社区学习中心创建工作。
19.规范发展民办教育。积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配套文件《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质量奖励和财政补贴形式降低民办学校办学成本,引导民办学校举办公益性教育。完善治理结构,规范民办学校董事会(理事会)人员构成,议事规则和运行程序,完善相关政策和信息公开制度,加强财务监督,强化学校档案管理,逐步建立现代化学校管理制度。继续联合公安、民政、人社、食监、发改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民办教育机构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查处无证办学、无证办园和违规办学行为,优化民办教育办学秩序。坚持扶优扶强和分类指导原则,鼓励支持优质民办学校优化资源配置,创新办学理念和模式,改革课堂教学,提升科研水平和教育质量。
20.支持发展高等教育。支持区域内高校大力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强化校地合作。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加强就业指导和创业教育,加强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供需衔接和精准帮扶。做好农村特岗教师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入伍征兵、选调生等毕业生服务基层、建功立业的工作,配合人社部门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通过能力提升、创业引领、校园精准服务、就业帮扶和权益保护五大行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四、坚持立德树人核心,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21.加强德育工作。积极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以爱国主义教育、中华传统美德教育、革命传统教育为重点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中小学教育教学全过程和学习生活各个方面。加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校园文化的育人功能。充分发挥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作用,加强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形成互补协调的育人机制。强化中小学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继续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和各项常规德育工作。
22.加强学校体艺工作。贯彻《“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推进健康学校建设。开展阳光体育进校园活动,落实大课间进课表,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做好全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抽测工作。加大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力度。改革学校艺术评价机制,落实中小学生艺术水平测试,做好艺术中考工作。加强体育传统项目和艺术特色教育,让每个学生掌握至少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落实国防教育进入课堂工作,进一步规范高中军训工作。
23.推进文明校园创建工作。以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为统揽,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把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创建活动全过程,强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2018年实现高校、中小学校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覆盖率60%。
24.强化教师队伍建设。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建立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统筹配备机制和跨区域调整机制。完善名师考核体系,科学管理名师队伍。发挥名师队伍整体功能,多样化开展名师(校长)论坛、送课支教等活动。高标准完成中小学及中职教师的国培、省培任务。做好送培在培的跟踪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国培省培优秀学员的辐射作用,开展培后拓展活动。发挥学科和区域优势,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基地学校管理,开展示范性校本研训活动。按照规划启动并做好学校语言文字达标建设,积极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做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和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继续实施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专项计划,协调做好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工作。积极推荐申报2018年度“湖南省最可爱的乡村教师”。推荐评选市级优秀教师及教育工作者,做好庆祝第34个教师节暨优秀教师表彰大会工作。
25.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资源统筹安排,均衡配置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推进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制定学校临聘人员管理办法,加强教师日常管理。进一步落实《湖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完善乡镇中心校统一管理村小制度,推行编制统一核定和使用,课程统一排定,人员统一调配。实施紧缺学科教师乡镇范围内走教制度,让“学生不动教师动”,确保基本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制定干部任职期满交流、轮岗交流、结构和培养性交流办法,配齐配强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加强校长队伍建设,大力选拔培养优秀年轻干部。
26.加强教育科学研究工作。加强教研队伍建设,提升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切实加强对新高考改革的研究和探索,明确基础教育改革的方向和重点举措,及早调整工作部署,适应教育改革的需要,确保招生考试改革各项工作措施到位。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提高全市基础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衡教发[2017]67号),不断完善中小学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升我市教育教学质量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