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局机关各科室(站所):
《衡阳教育政务信息》自今年 4 月试刊以来,取得了很好的成绩,所报信息被市政府办信息科采用 5 篇,被市委办信息科采用 3 篇,被省教育厅新闻中心采用 4 篇,被教育部采用 1 篇。为进一步做好刊物的编发和信息报送工作,提高各单位投稿的责任心和积极性,经研究决定,就做好《衡阳教育政务信息》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数量要求:原则上各县市区每月至少报送两篇,市直学校每月至少报送一篇,局机关各科室(站所)每年至少报送一篇。各单位稿件报送任务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分值为 1 分,每少报送一篇扣 0.1 分,扣完为止。
2.奖励标准:被《衡阳教育政务信息》采用的,发稿费 100元/篇,被市委、市政府办信息科采用的,发奖金 200 元/篇,被省教育厅采用的,发奖金 600 元/篇,被教育部采用的,发奖金800 元/篇。
3.其他措施:所报信息被《衡阳教育政务信息》采用,作者在评职称时,按在市级刊物上发表文章的标准予以加分;继续教育学习按 6 分/篇的标准计算学分。
4.所报信息必须注明作者姓名、单位、部门、职务及有效联系电话等。
5.投稿邮箱:377490541@qq.com。
本《通知》自 2017 年 10 月 9 日正式执行。
衡阳市教育局
2017 年 9 月 20 日